来源: 时间:2013-01-16 14:27:03 阅读量:
1月5日,示范区发改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就示范区城市供水价格定价方案进行听证。
杨凌示范区城市供水价格执行的是2008年经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包括居民类、工业企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和特种行业五类用水价格。2010年,为改善杨凌城市供水现状,提高供水水平和用水质量,示范区管委会与杨凌新华水务公司合作开工建设石头河引水工程。该工程从眉县石头河水库向西安输水的干线上取水,通过输水管线向杨凌供水,输水线路全长18.7公里,项目总投资2.73亿元。2012年4月底,杨凌城市供水工程实现通水,部分城区居民及企业用户已经用上引自石头河水库的优质地表水。石头河供水工程建成后,杨凌供水成本进一步增加,当前执行的自来水价格已远远不能弥补成本支出,危及供水企业生存和发展。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关于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杨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以及陕西省“十二五”城市水价改革有关要求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精神,示范区发改局拟定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方案拟简化水价分类,由调整前的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并暂不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适当提高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平均提高到每立方米5.00元。其中,统一行政事业用水价格和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3.00元和3.90元提高到5.10元;工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70元提高到4.90元。特行用水价格由目前的每立方米6元提高到10元。
听证会上,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和成本监审单位分别陈述了杨凌示范区城市供水价格定价听证方案和示范区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结论,城市居民、相关行业经营者、供水企业、供水方面专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等27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城市供水格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建议。大家对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表示理解和支持,赞同拟定的价格调整方案,同时建议加快石头河引水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关闭部分单位自备井,尽早让全区人民喝上更优质的自来水;进一步加强供水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示范区发改局表示,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既促进供水企业发展,又考虑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价格定价方案,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供水价格。(常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