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汉中门户网 时间:2012-10-31 20:47:22 阅读量:
近日,汉中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警务室建设提出了“五个统一”、“三个明确”的要求。
“五个统一”:一是统一建设标准。全面推行“一校(园)一室”模式,坚持“四有”(有室、有人、有制度、有保障)标准,校园警务室统一设在校园出入口。二是统一外观标识。所有校园警务室参照社区农村警务室标准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和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民警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监督电话、校园治安状况通报和安全提示等。三是统一人员配备。校园警务室要配备一名民警(含兼职)、若干名专职安保人员。民警由辖区派出所选派;安保人员由学校(幼儿园)招聘、管理、使用,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和指导。四是统一装备配备。校园警务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通讯工具和防护器材,满足安保工作需要。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两套以上钢叉、警棍、强光手电、辣椒水等防护器械;有条件的学校为警务室配备电脑、警务通等警务装备。五是统一工作规范。校园警务室建立规范统一的台账、制度,主要包括校园警务工作日志、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登记簿、校园案(事)件登记簿和校园安全组织机构、警务室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教育领导、公安指导、学校负责、警校共建的思路,坚持“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5年左右时间加强和规范全市校园警务室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警务室与校园安保机构合署办公,主要负责防范、处置侵犯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校园内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治安管理、禁毒宣传、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警务室民警负责参与、指导校园安全工作;对校园警务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督促校园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警务室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到校园检查、指导校园安保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校园治安、稳定信息。三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公安局、各学校幼儿园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保障措施,形成安保合力,加强考核管理,加快推进校园警务室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