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龙岗寺遗址保护规划》

来源:汉中政府门户网 时间:2012-10-31 20:47:09 阅读量:

2012年10月17日,国家文物局组织召开了《龙岗寺遗址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龙岗寺遗址保护规划》获得与会专家的一致原则同意,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组长黄景略,全国政协委员、学部委员、中国考古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前所长刘庆柱研究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侯卫东教授,ICMS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吕舟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研究院赵中枢教授等专家和领导参加了评审会。

《龙岗寺遗址保护规划》由汉中市人民政府和南郑县人民政府委托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陕西省文物局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三家单位联合编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龙岗寺遗址保护规划》考古依据明确,规划编制原则和深度符合国保单位规划编制要求,规划内容详实,价值评估较全面准确,保护区划合理,保护措施全面合理,专项规划总体可行,原则同意。

龙岗寺遗址是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陕西省南郑县梁山镇,北临汉江,南依梁山,与汉中“一江两岸”区域和滨江新区接壤,龙岗大桥建成后,龙岗寺遗址距汉中中心城区约1.5公里。

龙岗寺遗址主要包括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古人类遗址、汉代墓葬群、千年禅院及陕南特委代表会议旧址等,其文化内涵丰富,分布密集,自成序列,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不仅规模宏大,更具有历史文化的连续性,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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