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之窗 时间:2012-10-31 20:24:05 阅读量:
一个时期以来,陕西省内各市区纷纷来人、来函,深入了解商洛法律服务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让市司法局有关同志应接不暇。据了解,我市(商洛)创造的这一经验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去年3月,我市结合实际,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由司法局局长担任团长,有20多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公证员组成的下设党政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中小企业三个分团的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同时,各县区也先后成立了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在工作中,坚持对重要涉法事件和带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市级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协调,进行科学论证,努力找出最优解决方案,保证服务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全面掌握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进展、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确保服务及时到位,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同时,市司法局把法律服务团工作纳入月考季评范围,并聘请10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司法行政系统及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
我市法律服务团坚持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突破点,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以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努力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服务,有效化解了经营风险。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先后为政府相关部门起草、拟定、审查了108个重要规范性文件,承办了93件行政复议案件、21件行政诉讼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16份,起草修改行政合同91件,介入热点难点纠纷处理79次。先后为商丹园区管委会及入园企业解答涉及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建设工程等法律问题300多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101件,涉及金额51亿元。全市有33名律师为21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担任法律顾问,13家律师事务所与100家企业结成对子,帮助60多家企业规范用工制度,建立了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就协助企业调处劳资纠纷10多起,涉及金额30多万元。(记者方由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