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 时间:2012-10-13 20:36:14 阅读量:
西部网讯 村级事务管理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执政基础。近年来,柞水县在村级事务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大胆的尝试,探索推行了村级事务审批“三会三审”制度,把村级事务决定权交给了群众,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三会三审”即:群众会初审、“三委”会联审、乡镇政府组成人员会评审。制度运行两年来,有效遏制了村级事务审批中的腐败问题,杜绝了村级事务审批“一支笔”、“一言堂”现象,维护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狠抓“三个环节” 确保审批程序规范
为了保障群众的权益,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村级事务审批规范化、程序化,我们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审批程序,确保“三会三审”制度落到实处。一是群众会初审。村民在办理事务时,统一在村便民服务室办理,申请人向坐班村干部提出申请,村干部将申请交由村民所在的村民小组长,由小组长召集群众或群众代表召开会议,对村民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定。审定意见做到“三有”,有会议记录、有群众意见、有审批结论。村民会议初审意见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村委会。二是“三委”会联审。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委会定期召开由三委会成员共同参加的集体会议,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事项进行集体会审。对符合政策要求可以采纳的、不符合政策暂不采纳的、经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采纳的,分别做出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对“三委”会审的事项,在全村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镇相关业务站所审核。在“三委”会审中,必须有监委会主任参加,“三委”成员必须80%以上到会,确保“三委会”成员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确保了监委会对村级事务的全程监督。三是镇政府组成人员会评审。经村“三委”会审后的事项,乡镇业务站所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提交乡镇政府会议集体审定,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将意见反馈给村委会。乡镇政府会议除政府组成人员参会外,还邀请镇党委、人大、镇纪委成员列席会议。乡镇政府审定的事项,在乡镇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和相关政策办理或上报县级部门审批。乡镇政府会议审定过程中,各业务站所主要审查村级组织审核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等。乡镇政府会议严格按照政府议事规则进行,避免了“一言堂”和“一支笔”情况的发生。
严把“三个关口” 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我们把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作为推进“三会三审”制度的三个关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三会三审”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规范公开公示。为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定“三会三审”的各个环节必须按照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开,确保审批环节的每一阶段都严格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群众代表会议初审结果,要在村民小组人口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进一步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常年在外或因身体原因无法知晓公开事项的,通过电话征求意见或上门征求意见,确保公示面达到100%。对群众不同意见较大的,一律重新初审或停止上报审批。村“三委”会审结果的公开,要在村务公开栏、各小组人口集中地方同时公示,让村级事务公开面覆盖到全村各个层面。镇政府会议审定结果的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和各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重点确保制度执行和政策规定的公开。公开过程中必须做到,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在固定公开栏公开,公开事项必须有审批、登记和存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将“三会三审”纳入村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各村“三会三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直相关部门经常深入各村,对“三会三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不定期对各村“三会三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三会三审”程序的组织和个人施行责任追究。对不遵照“三会三审”程序的村组干部和职能站所,纪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对在执行“三会三审”程序过程中,群众意见强烈的,镇纪委将随时介入跟进,并要求进行重新审批。造成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