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部门2个案例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名单

时间:2023-12-18 11:38:23来源:陕西人社厅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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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多维度建立家门口就业服务体系

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坚决扛起“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政治责任,紧扣群众需求,采取有力举措,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围绕“搭建平台,优化服务,精准发力,健全机制”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1234”家门口就业服务新模式,打造“1 2 3 N”家门口就业社区服务圈,方便企业就近招聘用工,帮助群众快速获取家门口就业岗位,实现事业家庭两不误,有效促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一、改革举措

(一)搭建“一个平台”,提供智能化就业服务。西安市莲湖区依托全省“秦云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开发区域性掌上平台——“秦云就业莲湖掌上大厅”,将“人找岗”和“岗找人”相结合,通过对群众居住地、就业需求、学历专业等关键信息进行算法分析,为群众提供岗位查询、岗位推送、线上招聘、简历投递等150多项服务,为群众提供全面、可靠的“家门口就业”掌上服务平台。同时,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将企业信息归集形成“家门口就业地图”,直观展示招聘企业分布,实现了就业服务智能导航、精准定位、实时检索,进一步满足群众就近查找、直观查看的需求,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家门口附近招聘企业信息。目前,西安市莲湖区已累计实现了全区9个街道办事处的5000多家企业的地图展示,每月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较2022年5月家门口就业实施起增长250%,自家门口就业实施以来,已累计提供精准岗位匹配推荐29091次,带动实现就业13200人。

(二)强化两端协同,激发“公益性 市场化”服务活力。一方面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发力。通过线上招聘平台,分街道定期开展“家门口就业”网络招聘活动,搭建线上沟通平台,方便群众线上寻找家门口招聘岗位,促进企业与群众的快速联系。线下举办“家门口”现场招聘会,建立“家门口淘岗集市”,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提供专场招聘服务,为企业群众与企业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另一方面强化公共服务与市场化协同配合。推进人力资源招聘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家门口就业岗位”的征集发布力度,做好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为群众提供更多高品质家门口就业岗位。同时,发挥市场化机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1131”就业援助服务,即开展1次政策推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3个以上就业岗位,提供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通过家门口就业援助的提供,进一步提升群众就业能力,增强群众就业信心。自2022年5月家门口就业服务实施以来,已开展各类家门口招聘活动84场,提供家门口招聘岗位93914个,提供就业精准帮扶16012人次。

(三)实现三级联动,打造家门口就业社区服务圈。按照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要求,莲湖区出台《莲湖区家门口就业实施方案》,制定《家门口就业工作手册》,建立“区级部门、街办、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打造“1 2 3 N”家门口就业社区服务圈。一是建立“一套体系”,筑起“就业服务‘莲’心港”。在街道、社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设置“家门口就业服务点”,建立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体系,提供精准、专业、便捷的家门口就业服务。二是开辟“两个通道”,搭建“就业服务‘莲’心廊”。依托“秦云就业莲湖掌上大厅”,开辟“家门口就业社区服务”掌上通道;联合媒体平台开辟“秦云就业—社区就业零距离”品牌广播栏目,建立“家门口就业”多媒体联动服务机制,广泛征集群众就业需求,精准提供就业服务。三是强化“三项服务”,架起“就业服务‘莲’心桥”。通过打造社区就业管家团队,开通“管家服务热线”,强化家门口就业援助服务力度,为群众提供专业化就业指导、定制化岗位推荐、职业化技能培训三项服务。四是开展“多元活动”,织密“就业服务‘莲’心网”。确定家门口就业“主题活动日”,结合群众就业需求,定期开展社区“职”通车、就业问诊、直播带岗、指导讲座等系列活动,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特色化、新颖化服务,打造高品质社区就业活动品牌。目前,西安市莲湖区已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12个,设置社区服务点78个,基本实现社区就业服务全覆盖。2023年以来,已累计征集群众就业需求5242人,较上年度同期征集群众需求增加451.89%,群众享受就业服务更加便利。累计开展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153场,社区就业活动更加丰富多元。

(四)构建四位一体,实现人社服务“指尖办”。在提供“家门口就业”服务的基础上,西安市莲湖区进一步整合人社服务事项,依托“秦云就业莲湖掌上大厅”为群众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维权四个板块的“四位一体”人社公共服务,通过服务事项更新,服务流程优化,实现各项人社服务的集成式办理。群众可通过手机实现就失业登记、创业贷款申请、社保办理、劳动维权投诉等各项业务快速申请,享受更加便捷服务办理,进一步感受人社服务温度。自“秦云就业莲湖掌上大厅”上线运行以来,已为群众提供各项人社掌上服务309048人次。

二、展望未来

在下一步工作中,西安市莲湖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家门口就业工作机制,强化家门口就业社区服务圈建设,擦亮“莲心乐业”服务品牌。通过进一步扩充社区服务站点布局,将“家门口就业服务”向小区、物业延伸;不断优化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社区就业服务“指尖”办理;进一步打造专业能力强,服务意识优,帮扶更有力的“社区就业管家”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各项帮扶,结合多元化活动开展,提升群众就业能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陕西省宝鸡市:探索实现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新路径

宝鸡市是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源地之一,2008年,宝鸡市探索建立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筹资模式写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2021年以来,在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省人社厅的精心指导下,宝鸡市人社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试点工作,建立起“因地制宜、权责明晰、筹资多样、程序规范、双向激励”的“12522”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新机制,做实做优了城乡居保筹资的“第三支点”,为在全国落实集体补助、拓宽筹资渠道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一、基本情况

宝鸡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且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22.66%。城乡居保制度运行十余年来,全市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逐年增长,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全面落实,但与全国各地类似,通过集体补助筹资仍是一个短板,全国大部分地区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仍是空白。要增加城乡居保基金积累,离不开集体补助筹资渠道的有力支撑。2015年,新一轮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宝鸡市尽锐出战、聚力攻坚,产业发展、人社扶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落实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夯基蓄势、增添动能。为了优化待遇结构,提升待遇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宝鸡市人社部门在省人社厅支持指导下,坚持试点开路,传承“首创”精神,按照市级出台指导意见、县区制定实施办法、镇村确定实施方案的思路,通过整体推动、市县联动、示范带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特色产业开展补助试点工作,试点三年来,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目前已呈现出多点开花、多元补助的良好态势。全市208个村、4个项目实施补助,累计补助城乡居民缴费718万元,受益参保居民13万人次,基本实现了试点工作镇级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

(一)推行“一事一策”,做到因地制宜。详细调研全市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列入自主改革试点事项,按步骤、有计划地逐县区、逐镇村、逐项目推进实施。各县区统筹制定《实施办法》,动员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产业实际,提出可行思路,测算承受能力,拟定试行办法。各试点镇村依托优势资源,围绕主导产业,兼顾产业发展和民生福祉,通过集体协商,量身定制补助标准,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各县区为了推进试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和推进会、确定示范村、为实施资助的企业公开授牌、财政按一定比例为参保居民叠加补助、给予试点村经费补助等方式支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两方责任”,做到权责明晰。通过政策宣传、算账对比,争取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双方支持。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社会责任,每年拿出一部分收益用于补助参保缴费和提高待遇,指导制定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补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坚决防止全额代缴、大包大揽。宝鸡市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不断提高,2023年人均缴费602元,全省最高,较试点前增长29.7%。选择3000元最高档次缴费的2.16万人,是试点前的2.72倍。

(三)细化“五个渠道”,做到筹资多样。经过充分挖掘、因势利导和典型带动,宝鸡市做实了筹集城乡居保补助资金的多个渠道,目前通过集体产业收益优先用于补助、用集体资产租赁收入补助居民、农业合作社对社员给予补助、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补助从业人员、爱心企业、个人及公益慈善组织进行资助等五种渠道实施集体补助。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会在实践中探索催生出更多的补助方法和资金渠道。

(四)严守“两个标准”,做到程序规范。宝鸡市人社部门坚持“严”“实”标准,成立专门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对试点工作全程跟进、强化指导,对不符合政策的行为及时纠偏,确保政策导向正确、补助标准适当、操作过程规范。举办全市专题培训班,组织宣讲培训会40余场次,覆盖干部群众1万余名。多方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有效解决补助资金转账、发票开具、为资助企业减免部分税费等实际问题。依托村级民主议事规则,探索形成代表提议、拟定方案、审议决议、正式实施、结果公开、专人核查“六步法”流程,确保补助标准和组织实施合法合规。

(五)创新工作机制,做到“双向”激励。在试点实践中摸索出多种激励机制。比如,将补助金额与缴费档次挂钩的“基础补助 激励补助”方式,将补助金额与村民在村集体合作社劳务积分相挂钩的方式,按照村域治理积分制管理办法、依据得分高低进行差异化补助方式,对积极参与集体事务、支持村上工作、获评各类先进的参保居民优先补助。通过机制创新,防止将补助资金简单平摊,也促进了受益居民早参保、多缴费。

三、几点启示

一是制度保障要靠前。宝鸡市坚持将集体补助作为着力点和突破点,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发挥试点工作“撬动”作用,扩大了城乡居保制度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了参保群众早参保、多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以来,全市城乡居保新参保6.12万人,其中45岁以下5.28万人,占新参保总人数的86.4%,未就业或未稳定就业青年居民参保积极性明显上升。

二是集体经济是关键。2021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益4.35亿元,实现分红1.38亿元,虽然发展水平依然不高且参差不齐,但为开展集体补助奠定了基础和前提。通过开展补助试点工作,让干部群众充分体验到集体经济壮大后反哺乡村的“甜头”,增加了城乡居民对村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了村集体干事创业、发展经济的动力,必将持续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集体增合力、经济发展好、群众得实惠、养老有保障”的多赢效果。

三是基层服务待提升。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是人社公共服务的机制创新,通过宣传动员和全面推进,让试点工作成为联系村集体和个人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提高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干群关系更加和谐,为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城乡共富需携行。目前,宝鸡市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人均17.29元,是全省平均值的1.88倍,走在全省前列。推进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可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占比,优化城乡居保待遇结构,为逐步缩小城乡居保与其他险种间的待遇差距、逐步缩小乡村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效能差距发挥积极作用,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下一步,宝鸡市将按照部、省部署要求,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引导更多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保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收益优先用于补助城乡居保。鼓励引导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的企业、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资助城乡居保。人社部门将利用现有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为开展补助、资助的企业、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鼓励。积极争取将试点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盘子,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推进。同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规范操作流程,全面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