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2-09-24 11:24:13来源:本网作者:草案修改稿)》、初审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陕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7月12日下午在西安闭会。陕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副主任宋洪武、胡悦、李晓东、黄玮、张道宏、张迈曾、白阿莹、吴前进,秘书长桂维民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闭会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刚对此次会议通过的法规进行了通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小平主持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据悉,本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专利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审议了《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督察条例(草案修改稿)》、初审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 《陕西省专利条例》通过二次修订 专利申请八年增长9.4倍     据悉,现行的《陕西省专利保护条例》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八年来,专利申请由2003年的3421件增长到2011年的32227件,增加了9.4倍,其中,发明专利达到1.3万件。     据赵建刚介绍,本次修订通过的《陕西省专利条例》调整范围作了扩大,由原来的注重专利保护,修改为适用“专利促进、保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活动”。     修订的《专利条例》加大对专利创造、专利申请、专利应用的促进,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利促进和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实施、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利预警、应用与维护援助、专利人才培养和交流、专利国际交流和合作、专利示范、试点工作、专利奖励等方面。并要求专利促进与保护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具体规定了职务发明奖励最低标准。被授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给予奖励或报酬时,对发明专利的奖励不少于五千元,一项新型专利的奖励不少于二千元,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一千元。同时,单位和个人从事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开发和与之有关的专利技术咨询、专利服务业务,享受税收优惠。     对于政府采购,《专利条例》中提出对具有专利权的自主创新产品首次投向市场,经评定符合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需要重点扶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进行首购或者订购。 七部地方性法规被“打包”修订 法规清理常态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据悉,此次常委会上决定“打包”修改七部法规是《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这七部法规修改的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因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陕西省立法在前,行政法规在后,根据上位法做相应修改;另一方面,行政强制规定与行政强制法规规定不符。     据赵建刚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行政强制法开始实施,陕西省2011年下半年对省内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12部地方性法规及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了删改;此次常委会上被“打包”修改的七部法规是继12部已进行删改的法规和行政强制规定后,另一些需进一步研究的行政强制规定。     据悉,陕西省今后将常态化进行法规清理,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批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将有效抑制渣土车“多、拉、快、跑”现象     为适应西安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市民的迫切要求,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在此次常委会上获得批准。     据了解,西安市目前建筑垃圾日产生量8万~10万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在运输过程中超高装载、超速运输、随意倾倒、抛撒遗漏等现象仍然存在。     条例从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处置管理和监督各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也包括加强渣土车管理问题。     条例对建筑垃圾运输人和车辆驾驶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建筑垃圾运输人要向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身板《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提交有关证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有三年以上驾龄,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无饮酒、醉酒驾驶记录,最近一年无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同时对运输车辆也提出具体要求。     赵建刚说:“这些规定将有效抑制渣土车‘多、拉、快、跑’现象,促进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新的水平和档次”。     本次常委会还对《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省人大法工委将组织人员对这两个法规草案进行调研修改,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下次常委会将审议这两个条例的修改稿。       (文:邹雪 阳国君/图: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