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2-09-24 11:15:57来源:本网作者:陈文劳

吴前进动员   桂维民主持     9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2012年度工作安排,启动了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作了执法检查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主持了动员会议。     会议首先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张延寿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由吴前进任执法检查组长,桂维民、张延寿、张建申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以及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厅局负责人为成员,于9月13日至21日分赴商洛、咸阳、延安三市进行检查。     吴前进在执法检查动员讲话中说,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业法》,是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农村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下修订的,是确保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部重要保障法,也是一部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促进法,一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权益保护法。它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有利于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专门作出批示,指出要“总结这些年我们加强对“三农”工作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搞好这次农业法执法检查,很重要的是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抓住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建议务实可行,跟踪落实一抓到底,切实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更好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对这次执法检查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委托其它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法的贯彻实施进行检查。     吴前进要求全省农村紧密结合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及宣传《农业法》,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热潮。执法检查组要突出重点,把力量集中到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的重点突破上。一是看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有什么思路,有什么规划,有什么举措,有哪些效益。二是粮食生产情况,重点了解影响粮食生产的因素以及本地区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三是重点检查财政支农投入情况以及农业项目资金运用情况。四是重点了解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五是重点检查扶贫开发投入和扶持措施落实情况。六是重点检查农业科技转化情况,以及影响农业科技转化为农业生产力的因素。要通过对这六个重点问题的检查,找到影响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矛盾切实可行的办法。执法检查组要改进检查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检查实效,树立良好形象。     桂维民在主持词中强调,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力求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还听取了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厅局负责人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农工委组成人员刘晓利、卓然、王决胜、梁振思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    (陈文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