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1-18 14:24:12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为依托,构建了以“慎、情、和、广、爱”五字工作法为统领,以办案规范化为主体,以帮教、预防为两翼的“512”工作模式,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务实青少年维权工作基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和加强校园安全管控长效机制。让全院干警融入到维权工作中。同时,通过机制建设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维权合力。与公安、卫健等八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的实施办法》健全未检与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和线索发现、流转、处理机制;会同团委、民政等部门建立心理咨询师、社工参与的办案机制,借助专业的心理学、社工知识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进行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健全社会支持体系。
二是加强帮教和帮扶,全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做优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设定个性化帮教条件、严格监督考察、探索异地帮教和互联网+帮教等方式,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先后对1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加强对性侵被害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被害群体的关爱救助,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种手段,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三是加强预防和治理,营造关爱青少年良好氛围。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借力专项督导,围绕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人身权、校园周边安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无证商贩、图书出版市场、“ 小饭桌”等进行清查,发现问题13项,制发检察建议28份,限期整改18家,同时利用“开学第一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80余场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涉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暴露的问题一律制发检察建议。如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在网吧发生违法犯罪等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效果显著。
下一步,“骊雨心荷”未检工作室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以此获得“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为契机,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提升青少年司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周梦
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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