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1-01 16:11:56 阅读量: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为有效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的文物瑰宝,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从9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文物保护专项活动,对我县16个镇办40多处文物单位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中发现,我县绝大多数文物均得到有效保护,但仍有小部分文物单位保护不到位,例如文物单位划定范围内杂草丛生,堆靠大量杂物,标志牌字迹模糊、不同程度破损等问题。为尽快消除文物保护中的安全隐患,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靶向发力,继续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沟通协调,督促行政单位全面履职,持续为文物保护发声,为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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