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违规甩客转运行为的通告
近期,我省连续出现外省来(返)陕大客车在高速公路、高速路口、服务区放下疫情管控地区来(返)陕人员后驶离(简称“甩客”)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客车、私家车、货拉拉等车辆违规转运乘客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隐患。为落实早发现、快处置、主动防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我市疫情输入风险,渭南市公安局就严厉打击违规甩客转运行为通告如下:
一、对各类客车在高速公路、高速路口、服务区违规甩客后驶离的车辆,公安部门将依法快速查处,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涉嫌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对各类客车、私家车、货拉拉等车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高速公路、高速路口、服务区接送转运乘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三、广大乘客务必拒绝在高速公路、高速路口、服务区下车、等车、乘车,因个人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如发现违规甩客转运行为的,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对存在上述行为的司乘人员,请立即向所属县(市、区)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备,对主动报备的人员,公安机关将酌情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不及时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渭南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5日
来源|渭南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