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馒头引发的纠纷

来源: 时间:2022-12-08 09:29:32 阅读量:

女子去菜市场买馒头

与店主发生口角

继而发生厮打致伤

事情结果如何?

一起来看看吧...

 

熊斌(化名)在西安莲湖区某蔬菜市场经营一家馒头店,张霞(化名)来店里购买馒头时,想看馒头热不热,遂伸手上前去摸,遭到熊斌呵斥。双方发生口角,推搡争执间撞倒了一筐馒头,熊斌上手打了张霞,继而发生厮打。民警到场处置后,张霞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肋骨骨折、肺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后公安机关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处罚。张霞要求熊斌赔偿损失未果,遂诉至法院。

庭前,承办法官赵海涛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原、被告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在庭审过程中,赵法官充分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评判自己的行为,认识自己的过错,敦促双方参与社会生活应当谦和友善,礼貌热情,杜绝冰冷与暴戾,经过法官的耐心教育,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尊重法院的最终判决。法院认定原、被告因购买馒头引发口角,双方都未保持克制,继而发生厮打,在此次纠纷中双方均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结合证据材料,法院判决熊斌按照60%的责任比例向张霞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5487元。

 

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熊斌主动来到法庭,当庭履行了全部赔偿款,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收获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西安莲湖法院)


作者:李怡轩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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