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2-01 16:16:16 阅读量:
为缩短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三原县人民法院独李人民法庭在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中推行诉前鉴定程序。
作为独李人民法庭诉前鉴定第一案,周某某诉胡某某、来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于10月13日在独李人民法庭审判庭诉前调解成功,并于当日立案,签订调解协议。诉前,独李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双方当事人抽签的方式,选取了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诉前对周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该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庭审中,双方在质证环节均表示对该鉴定意见无异议。
在审判实践中,有很多需要鉴定的案件中,当事双方因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意见不服,达不成一致。经过法官主持对送检材料进行质证后,再诉前鉴定。双方均能参与鉴定过程,对鉴定的认可程度较高,自行调解了一部分,法官主持调解了一部分;剩余的一部分,也因为诉前鉴定获得了双方的认可,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不再出现因鉴定而一拖几个月的情况,群众对法院审判效率的满意度也有了显著提升。该案作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独李人民法庭诉前鉴定第一案,具有开创性意义。
独李人民法庭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进一步推进诉前鉴定程序的实施,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力求将双方当事人关于鉴定部分的争议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率。
编辑:刘一笑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