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1-21 09:52:33 阅读量:
11月17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由未成年人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宝鸡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来自蟠龙镇中心校的二十余名师生受邀参加了旁听,并在庭审结束后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
本案被告刘某某为市区某初中学生。2021年8月5日下午,刘某某骑自行车沿市区某处桥洞非机动车道逆向前行,与相向驾驶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的郭某发生剐蹭,自行车脚踏外缘擦过郭某脚踝,致其受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郭某无责任,刘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无法就损失赔偿协商一致,郭某遂将刘某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各类损失共计3万余元。庭审现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出示证据,发表意见。审理结束后,主审法官韩江通过该起案件,生动讲解了有关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问题,教育引导同学们要守纪律、重规矩,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现场秩序井然,学生们精神饱满。
观摩结束后,在韩江法官的主持下,同学们现场组织、开展一起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模拟庭审”。小小“审判长”沉稳严肃主持庭审,“公诉人”正义凛然指控犯罪,“辩护人”有理有据展开辩驳。“庭审”结束后,韩江法官进行现场点评,向师生们详细讲解了法槌、法袍、法徽和法庭内部设施排列的法治意义和蕴藉精神,一一回答了学生们现场提出的法律问题。随后,蟠龙法庭庭长岳昆向师生们介绍了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及各区域功能等,分享近两年来人民法庭“两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提升人民司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通过面对面的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活动,不仅以鲜活的案例普及了法律知识,也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法庭和司法程序的庄严,从而引导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进一步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
播撒法治种子,启迪少年心智,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今后,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将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深挖司法为民潜力,下沉法治宣传阵地,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服务辖区乡村振兴持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