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一日调两案 高效解民忧

来源: 时间:2022-11-08 16:40:30 阅读量:

(通讯员 王宏飞 )11月2日下午,神木市法院沙峁人民法庭高利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高利平法官耐心细致、高效便捷的工作作风,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第一起案件中,被告陕西某建筑公司和原告神木市某吊装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吊车和板车租赁合同(租赁发生地在榆神某工业园区),后原告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并给被告出具了票面为 31735 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后附被告陕西某建筑公司员工陈某和白某验收的机械台班结算清单。经原告多次催要上述租赁款无果,诉至法院。

此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利平在仔细查看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便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高利平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并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合理的建议。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原告的租赁款,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第二起案件中,原告刘某雇佣朱某从事驾驶工作,2022年7月,朱某在驾驶过程中卸煤意外将自己的手指夹断,当即由原告送往神木市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1、单指完全断离;2、开放性指骨骨折;3、指神经损伤;4、首部指伸肌腱损伤;5、首部指屈肌腱损伤,共住院13天。原告刘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主无忧保险,保险期间自2022年3月18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高利平法官秉承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快办事的宗旨,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高利平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以案件存在矛盾的根源、有利于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作为调解的突破口,采用了灵活的调解手段,通过逐一分析证据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共识。经过长时间的耐心调解后,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调解是这道防线上的修复剂。神木市法院通过“分调裁审”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降低当事人司法成本的同时,以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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