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落地

来源: 时间:2021-11-25 16:44:34 阅读量:

坚持“三个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落地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点定位,全盘谋划,积极做到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紧密结合,有力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落地。

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相结合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警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通过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坚定全体干警的政治信仰,筑牢思想根基。

立足“早”,工作筹备到位。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步制定学习计划。第一时间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宣传工作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制作9个宣传展板,10条宣传标语,提前和新华书店沟通对接,购买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籍24套96本,组织高密度学习研讨等活动。

注重“全”,学习覆盖到位。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作用,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举办“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演讲比赛、党史知识竞赛和“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主题征文比赛等活动;干警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的常态化学习,真正做到全员参与不漏一人。

围绕“丰”,精神洗礼到位。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组织干警参观宝鸡市西建党建展览馆、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警讲信念、强信心;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鉴读违纪违法干部忏悔书,参加廉政教育报告会和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干警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廉洁自律;组织干警观看公安楷模宣传片,参加英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学习张辉等人先进事迹,激励干警感悟革命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党史学习教育与“三有”争创相结合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用党史学习教育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把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以学促改为“三有”争创加压提速。

凝聚“心”,思想认同到位。通过召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三有”争创动员会、部门研讨会等,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三有”争创活动是实现检察工作实现追赶超越的有力助推。把争创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统筹部署,深化工作融合,引导带动干警拿出“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发姿态,积极主动参与争创活动。

培育“精”,品牌引领到位。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培育打磨刑事案件“案件-比”、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两个具有岐检特色的品牌,实现以点带面,带动整体工作争先进位。以办理精品案例为目标,将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使办理的案件达到办理“一起”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来,办理的周某侦查监督案、伍某等30人诈骗案等案件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件,钱某某、程某某盗窃案、督促整治农业残膜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市院评为典型案例。

强化“绩”,考核激励到位。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结合“三有”争创目标,结合“三有”争创目标修订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制定《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各部门对标考评办法,对各项任务进行了量化、清单化,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鞭策的奖优罚劣闭环,激发干警比学赶超热情,鼓励干警敢担当、勇创新、有作为,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重要抓手,在检察履职中践行初心使命,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机关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拓宽“面”,普法宣传到位。通过“送法进机关”,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6场次,提高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为学生带去生动的法治课,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通过“三下乡 三促进”,走访企业及职工、群众共计5000余人,现场回复群众法律咨询20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2件;在重要节点组织干警开展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日、拒毒禁毒防毒、平安建设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紧盯“主”,履职尽责到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了“2021护苗行动”“断卡”行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窨井盖专项整治、“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司法救助等各类专项活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平安宣传、生态环境、食品案件、民生保障、文物保护、党员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把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突出“实”,便民举措到位。今年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中推出了“一站式”检察服务,一站式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办理服务,律师接待绿色服务通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检察长接待工作和领导包案工作共5条便民利民措施。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便民服务站,配备休息座椅、急救箱、雨伞、饮水机、报刊等便民设施,设立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律师接待室、心理咨询室等配套便民场所,提升窗口便民服务水平,全方面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

 

作者:高小宁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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