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检察机关案卡填录工作日益规范,业务数据汇总统计比较顺畅,但仍然存在一些影响工作质量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确保各项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下面,笔者浅谈一下检察机关如何规范案卡填录。
一、案卡的重要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填好案卡,首先要做到在思想上重视案卡。规范填录案卡的意义在于,1.案卡是检察业务数据统计的基础,我们日常总结工作的过程中经常遇到需要统计某类案件办案数的问题,比如统计一段时间内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数量、党员涉案数量等等,如果不以案卡统计,这项工作就变成每次统计都把全部案件的审查报告看一遍再排查统计的机械工作,我们的工作质效必然大大折扣,检察工作信息化也无从谈起。而且,当前工作中经常需要的25项核心数据统计、64项办案质量评价指标统计都源于提取案卡填录项,有些重要的办案数据可能一年的数据就只有一个,如果漏填、错填,就会造成“100-1=0”的后果;2.规范填录案卡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因为案卡的设置相当于是提前设定了某一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应该搜集的重点信息,可能制作的重要文书等等,办案系统中对案卡填录还设计了关联规则,有助于提醒办案人员开展某项工作或者制作某一法律文书,从而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比如,不起诉案件系统填录“审结日期”后,该案就成为了法律文书公开的监测对象,而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起诉文书还未能及时宣布、生效,达不到公开的条件,这个案卡的填录反过来就起到了督促办案人及时宣布法律文书的作用;3.规范填录案卡是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业务数据会商研判的根本保证。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精准填录案卡可以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基础,从而更好地了解工作情况,指导大家补短板、强弱项。
二、案卡填录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1.漏填
所谓漏填,即是指案件承办人在案卡填录中遗漏了某一项案卡,一般会在关联案卡填录、变更办案节点流程时暴露出来。比如,一些案卡项目在填录时必须注意相关项目的完整性,即填录其中的一项,则后续项目必须同时填录,才能视为填录完整,目前我院出现漏填较多的是办案日期选项漏填,如“审结日期”填录时未同步填录“提起公诉日期”“移送法院日期”或“执行日期”,再如填录提出监督意见日期后漏填纠正日期等。
2.错填
办案系统中相当一部分案卡的填录是手工录入的,一些案卡由于对案卡项理解问题错填,比如“是否涉及三大攻坚战案件”案卡中,如果不理解什么是三大攻坚站(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这个案卡就可能错填,再如,在一些有自动选项的案卡中,对选项理解偏差也可能导致错填。
3.迟填
迟填本身是纠错行为,它成为案卡填录工作中的问题,绝大部分是因为承办人员迟填后未及时与案管审核人员沟通在后台审核通过。案件承办人对当月产生的数据必须在当月填录,如果当月填录的是上个月的数据,就会导致表卡不一致,也违背了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稳定的原则。如跨月填录“出庭通知书收到日期”和“出庭日期”,就会导致报表数据不平。
4.表卡不一致
表卡不一致,是指某一数据在案卡中的实际数量与生成的报表数据存在差异。由于报表数据是在案卡填录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公式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一般来说,如果当月案卡在审核修改完毕后再生成报表,当月表卡数据就具有一致性。如果在生成报表之后再次修改案卡或者擅自修改非当月报出的案卡,就会造成表卡不一致,一般情况下可通过重新生成单月报表来解决,但如果发现之前的案卡填录错误,补填后未及时与案管审核人员沟通,就必然会导致表卡不一致,影响全院的报表生成和数据统计工作。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对案卡填录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实践中,一些承办人员把案件信息填录看做额外负担,不认真落实案卡填录规定,只填节点控制项,不填非控制项,只填案件办理情况,不填后续处理结果,导致案卡项目错填、漏填、表卡不一。
二是填录时不够细致,忽视关联案卡项之间的逻辑关系。系统中有些案卡项的设置规则是某一项为“是”的时候另一项必填,比如“法院是否采纳量刑建议”一项填录“是”的情况下,“量刑建议情况”“量刑建议内容”必须填录,否则案卡规则就提示错误,类似情形容易造成案卡数据出错,统计数据不准确,关联数据对应不一致等问题。
三是对案卡项目理解偏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3年12月26日上线时就涉及七千多个案卡填录项目,而且在不断的升级更新,又新增了大量的案卡项目,如果填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每一案卡项目的填录规则甚至涵义,错填案卡的现象就会反复出现。
四是沟通协调不够充分、及时。存在发现漏填、迟填、错填数据后自行修改,未及时反馈给案管部门操作后台审核的情况,导致案卡数据非正常覆盖和数据错误,影响数据统计工作质量。
五是个别案卡项填录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比如,有的案卡项目是近期系统升级才增加的,但打开很早之前已办结的案件时仍提示要填录,若漏填、错填,核查软件巡逻时仍然会作为问题对待。
四、对加强案卡填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更新业务数据理念。牢固树立“案卡填录也是办案”“案卡填录质量也是办案质量”的理念。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案管部门受理、登记案件时,只有认真全面的查看公安机关文书、案卷材料,才能把嫌疑人是否中共党员等身份信息、强制措施、是否在案等信息第一时间充实到受理情况案卡中去,为后续办案打好基础;审查案件过程中,工作做的越扎实全面,能够填录的案卡项范围也就越大,比如案件是否涉及追赃挽损、是否进行公开审查、是否改变定性、是否采纳量刑建议、是否追诉漏罪漏犯等等,很多案卡项本身就是办案质量的加分项。因此,要切实从办案质量的高度去认识案卡填录质量,从而把填录工作做细做好。
二是要牢固树立案卡填录责任意识。案卡填录工作中,办案部门承担的是填录主体责任、案管部门是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案件信息“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三是做好业务数据质量自查和日常管理。从以往案卡数据质量核查的情况看,核查软件发现的问题基本都是实际存在的,核查软件出错的情况几乎没有。因此说,还是要从办案人员上找突破,要准确、及时将案件办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严格落实“全员、全面、全程”应用的统一业务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坚决做到案件办到哪一步,案卡信息就填录到哪一步,并且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校对、修正存在的问题。案管部门要依托系统流程监控子系统、统计子系统,经常性开展数据审核监测,及时发现案卡信息填录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纠正。
作者:陈园园(商南县检察院)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