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2-26 12:00:36 阅读量:
我居住在本村新建的移民搬迁小区住宅楼附近,该工程主体完工一年多了,其排污设施未完工,仅修了两个带盖板的化粪池,因楼内已有住户使用卫生间,加之雨水,现池已满,向外溢流,影响我们周围群众正常生活及饮水安全
您好,法律服务组7为您解答。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提问属于环境侵权的问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规定了污染者应当对环境侵权没有因果关系有举证责任。建议您及时保全证据,并与排污企业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对于环境侵权问题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与此同时,您也可以拨打12369环境污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