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1-14 12:40:39 阅读量:
自己的血汗钱被别人借走,别人用这些钱买了房子,但名字不是他的,现在还不了我的钱,怎么办?
您好,法律服务组7为您解答。
按照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之间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您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欠您的债款,如果对方不予偿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您的债权不受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