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站拖欠农民工资17年不给

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1-14 08:23:11 阅读量:

林业站拖欠农民工资17年不给

我父亲打工钱林业站拖欠17年不给1万多,我想走法律途径还血汗钱,还要补偿,当时的合同税票都在,希望咨询下谢谢

您好,法律服务组7为您解答。


按照您的描述,您应该遭遇了恶意欠薪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您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仍不满意,则可以提起诉讼。建议您针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则可以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相关法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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