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4-05-22 14:40:58 阅读量:
婚前,夫妻接触时约半年,男方就要求结婚,而且夫妻异地工作,双方感情不是很好。从怀孕起,男方因在异地工作,很少关心妻子的生活。男方父母也有轻微脑力问题而未尽到照顾儿媳的责任。分娩后的婴儿二十天后检查时发现有轻微脑力发育不良问题,而且男方和家庭成员从分娩起对妻子和婴儿就不能细心照顾,还经常起争执,使妻子身心受到影响,女方家属也多次劝说并看望女儿,但男方对妻子分娩期的生活和心理关爱较少,漠不关心,双方感情不好。后满月后经正规大医院检查婴儿确有脑细胞坏死致脑力发育不良的病患,男方因此提出婴儿患病的责任在妻子而提出离婚,请问律师怎么办?谢谢。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话男方会起诉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节,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所以这件事情要看你自己的态度,你是想要孩子还是不要,要的话可以主张他每月支付抚养费,及治疗费用的数额。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你认为怎么分可以在庭上提出来。第一,你想不想离婚,第二,如果离婚孩子归谁,第三,孩子的抚养费,治疗费双方怎么分担,第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这些你是需要你自己拿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