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3-06-26 15:59:23 阅读量:
您好!我哥今年60岁,退休后在一个大型的物流公司停车场工作,工作内容是负责车辆的停放。2013年6月1日,在下午上班时间,在指挥一辆车停放的过程中,被另外一辆货车撞倒,导致头部撞到地上,并且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像他这样的情况,除了肇事货车以外,单位是否也存在责任。这种责任怎么划分?对于以后的赔偿问题,是否可以像肇事司机以及单位同时进行诉讼赔偿? 请回复3441781@qq.com 万分感谢
可以,你哥哥所受的伤害,应属工伤,也是交通肇事,你可以拿到双份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