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3-01-16 15:49:23 阅读量:
一民事案件,法院却硬是把它分到执行庭,让执行法官审判。
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提交了回避申请,法院不支持回避,还不允许复议!
当事人如何维权?
能否就法院的这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是司法机关,但回避属于行政行为)
民事案件,不能交由招待法官审判。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法院存在程序错误。这种情况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你们可以向法院的院长或检察院进行举报,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监督,适用正常审理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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