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2-09-25 22:08:13 阅读量:
我姥爷的房子拆迁,姥爷和姥姥已经去世,我三舅和我姨妈的户口不在拆迁所在地,当时经过协商他们放弃了,但当时没写书面证明,现在房子已经分下来了,房产证正在办,房产证上已经写上我妈的名字了,现在他们要是再去法院告我们,他们还有权利要回房子吗?我们能胜诉吗?麻烦律师帮我解答。
你好,北京汉威律所为你解答:18600537904
继承人如果放弃遗产的继承,必须做出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由于他们放弃继承,但没有书面证明,所以你要证明他们有过放弃的表示,否则,他们是有权继承房子的.也就是说有权利主张房屋的产权.
最好要有书面的证明.